我的天,他做菜会发光

作者:会做菜的猫 分类:现实小说 连载中

曾经的天才厨师常季,现在的废物。在获得金手指之后,有了更宏大的目标。做出,会发光的菜肴!本书又名《不会带娃的厨师不是好奶爸》《我的客人来头都很大》《如何用便宜的食材作出高端美食》……

第287章 程多余

  章童一脸认真严肃的表情,感染了正偷偷摸摸想要偷吃的程金海,顿时悄摸放下手里的筷子。   当然他是不敢偷吃,放在章童面前的,那两盘十分醒目的菜的。   常季倒是没有跟他说什么,但程金海还是有些小动物的直觉的。   总觉得这两盘菜要是没人招呼他,今天肯定是不能动筷子了。   他盯上的是常季今天另外做的一道菜,醋鲤鱼,摆成鲤鱼跃龙门的样子。   那活灵活现,仿佛披著一身战甲,马上就要开始跳跃的鲤鱼在程金海眼里是十分鲜艷夺目的,非常抓人眼球,不管是造型还是香味。   其实今天餐桌上面的菜,都是程金海没有吃过的,哪一道都非常吸引他。   当然程金海並不知道,不只是他没吃过,是所有食客都没有吃过的,全部都是鲁菜和川菜的新菜式。   幸亏霍宣早一步走了,不然多半他是做不到利索走人了。   估计撒泼打滚都得重出江湖,就为了能够先吃上一口:   不然这只看不能吃,绝对是对吃货赤果果的侮辱。   “是川菜,叫雪桃泥,是旧时候年宴上经常会出现的一道菜,过年的时候,有条件的几乎家家户户都要做。”   “如今做的人少了,吃的人就更少了,但它確实是地地道道的川菜。”   常季介绍菜品也是一本正经的,几乎都是照本宣科。   旧时候,油这些绝对算是比较奢侈的东西,非年节的时候,轻易是不会大量吃的。   因此很多甜点、小吃、甜菜那些,都是要等到过年的时候才会做。   一年忙到头了,这个时候正是该搞劳自己的,又是团圆的时间,自然是要做很多好吃的,大家一起吃的。   华夏人讲究吃好东西得大家一起,既显得热闹,又联络了感情。   “真是川菜呀,原来川菜还有不仅不辣,还是甜的菜。”   隔行如隔山,隔菜系的话,自然也是隔得不近的。   程金海对於川菜的印象,大概跟很多普罗大眾差不多。   当然实际上这也是自谦了,他肯定是要比一些外行好很多的,至少让报川菜的名菜,可以报出一大堆。   “当然,我们川菜不仅有辣的,还有甜辣的,酸辣的,还有咸辣,咸鲜的。”   “甜的自然也有区分,比如纯甜的,酸甜的,甜酸的等等,你以为川菜百菜百味,是吹嘘的吗?那是事实!”   章童昂著头一脸得意地给程金海科普。   虽然她是不知道川菜具体到底有多少菜的,毕竟这个还是大工程。   她还真没有学全面,可关於川菜味型那些,绝对是如数家珍的。   这可是常季交给她的知识,差不多每天都要温故知新的,现在说起来绝对一个磕绊都不会打,   顺畅极了。   “確实厉害,我就知道什么开水白菜,芙蓉鸡片,鸡豆那些了。”   程金海十分认真地听著不断点著头,嘴里还念念有词,一看就知道是在记忆。   別看他年纪小,但机灵,还不自以为是,至少可以听得进去別人的意见,不会自作聪明。   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跟王毅他们打成一片,被人当成自己人对待。   有什么事都会喊上他一起,可以说程金海在蓉城的日子,除了在谢坤寧身上感受到了几分挫折外,真的是如鱼得水。   恐怕程金海他爹都没有想到,他儿子这么爭气,不光是成功爭取留了下来,还差不多打入了人家內部了。   “先试试看合不合你胃口?”   常季招呼章童开始吃饭,普讲什么的,什么时候都可以,没必要非得饿著肚子说。   “嗯嗯,马上就吃。”   大概是就等这句话呢,章童第一时间就拿起塘瓷勺子,朝著雪白挖去。   表面看著像是一样,实际上的触感也是十分绵软轻柔的。   哪怕章童下意识地放轻了力道,但真的触及到的时候,还是觉得用的力气大了。   本来打算只挖一个角角的,哪里知道一下子就挖满了一整个勺子。   隨著距离接近,甜香味道越发浓郁了,还有一股子说不清楚的乾果的清香气。   有点油脂的芬芳,又带著点其他道不明的香气,反正就是十分诱人就对了。   忍不住“啊鸣”一口直接全塞进嘴里,第一时间感觉到的就是绵软如云。   仿佛踩在云端的美好,接著就是带著颗粒感的玉米面和核桃以及乾果的混合滋味。   牙齿轻轻一咬,不管是果乾还是核桃以及玉米面都被轻轻碾碎了,十分酥脆。   本来是用许多油滑炒的,都浸润了油脂,自然是非常油腻的。   可偏有酸酸甜甜的果乾粒在其中穿针引线,味道顿时就变得清新多了。   哪怕接连吃了好几口,一点都不会感觉到腻,恨不得连盘子都一起吃下去。   不知不觉,章童就吃下去了大半盘,本来洁白如云的菜,此刻倒是露出了里面微微带著焦黄色的內里。   “太好吃了,一点也不油腻,老板,你真的太厉害了。”   满足了口腹之慾,吃了甜食的章童说起话来,也是越发动听了。   “你喜欢吃,下次再做就是,反正也不复杂。”   常季选择性地遗忘了选核桃,打发蛋清那些的麻烦事,只觉得不就是吃道菜嘛,喜欢吃天天做就是。   “老板做的菜我都喜欢吃,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都爱吃的。”   章童笑眯了眼,显然心情非常好。   这个时候她才注意到自己面前的两盘菜,除了雪桃泥被她动了以外,龙眼肉是一点没动的。   “你们怎么不吃?”   章童疑惑地看向常季和程金海程金海默默缩了缩自己已经缩得十分小的身子,不知道该不该接话。   这个时候他倒是十分羡慕,已经端著饭菜回去吃的徐琴芳了,不知道明天中午跟她搭伴吃饭什么的,有没有可行性。   不知道为什么,程金海就是觉得此刻在饭桌上,自己似乎是多余的。   可他又不是王多余怎么就多余了?   “做给你吃的,你儘管吃,等你吃够了不想吃了,想吃其他的菜的时候,我们再吃就行,別的菜又不是不能吃。”   常季这话说的连章童都有点听不下去了,他做的菜那是能吃的事情吗?   味道好到令人髮指都叫做能吃,那只能將饭煮熟入口的叫什么,绝地求生不成?   “行吧,那我试试龙眼肉吧。”   章童並没有纠结多久,毕竟她是注意到了的,今天的菜都是新菜,吃哪个不是吃。   看程金海埋头苦吃,话都来不及说的样子,先吃后吃哪个实际上也不太重要,反正都一样的美味。   至於常季的认知问题,这大概就是天才和凡人的区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