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作者:大风雾 分类:现实小说 完结

本书又名【法外大律师】【千胜律师】苏白作为一名胜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律师穿越到了平行世界。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样样精通。审判庭上。面对着对方律师和法官。苏白只有一句话:依法办事!

第358章 庭审:被告人的法庭质问,证据!证据!还是证据!

  在苏白接受委托时,就已经距离开庭时间只有两三天的时间了。   可以说,从接受委托到一审距离开庭的时间,非常短。   这种情况下,苏白只能依照现有的证据,在一审的庭审上,对于黄雪梅进行指控。   对于本次案件.…   苏白也已经做好了相关的准备。   临近开庭前夕。   北都著名刑事律所,严达律所,主任律师办公室内。   万向东作为主任律师,也作为黄雪梅的委托律师,正接待着黄雪梅的父母。   黄雪梅的父母,两人都在知名企业工作,并且担任高层主管,有着很大的话语权。   在北都,有不少的人脉关系。   对于黄雪梅的这个案子,作为父亲的黄涛很上心。   因为黄涛和其妻子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平常在家就非常的宠爱黄雪梅。   发生了这种事情,虽然说让黄涛觉得猝不及防和意外。   可是再怎么说自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肯定是不希望黄雪梅出现重判的情况。   对于黄涛的担忧,万向东笑着开口:“黄总.…”   “这个案子你不用那么担心的,虽然说所有的事实依据都指向了雪梅,可是现在我方完全可以认定,检方的控告事实证据不足。”   “怎么控告事实证据不足?”黄涛追问了一句。   “关键是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怎么判决结果?”   “这个案子我不知道,检方收集了多少证据,但是我通过询问雪梅,了解到了,检方应该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雪梅有犯罪情况。”   “所以这一点黄总还是不要太担心了。”   “嗯.…”黄涛点了点头,然后又听万向东开口:   “不过这一点.…黄总最好不要向外透露,因为这一点是咱们需要在庭审上面进行展示的。”   “嗯,这个问题我明白,主要的是这个案子,我怕在审判的时候会有什么倾向性。”   “这个也不用担心的,这一次是由北都中院进行开庭审理,同时我也向中院申请了公开进行庭审。”   “只要公开进行,那么这个案子将不会存在太多问题。”   “再怎么说司法也要注意舆论的影响力。”   “审判长也不可能没有证据就行使判决的权利。”   “嗯!”   听到万向东在三保证这一次的庭审,不会有其他意外情况,黄涛这才放心。   脸上露出丝丝笑意,开口道:   “万律师,这场庭审如果胜诉,抛开律师费用不谈,那么以后我们企业的法务全交给万向律所了。”   听到黄涛的承诺,万向东笑着点了点头:“那就谢谢黄总了。”   “这个案子我一定会尽力的。”   “嗯。”   黄涛点了点头,心里默念,万向东是北都顶尖的刑事律师。   应该不会出现什么其他问题。   .   ….   很快,到了开庭时间。   关于黄雪梅投毒朱芸一案,这一次案件发生在国内顶尖的高校内。   说实话.…   震动很大,影响力也很大。   谁能想到,作为国内顶尖的高校,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情?   要知道全国学子有多少人想要进入这种高校学府。   在普通人看来,进入这所高校,至少保证了自己前途的下限。   发生了这种恶性的刑事案件,恶劣影响太大。   谁都没有想到能够在这种高校内发生这样的刑事案件。   不少的媒体和公众都想知道,一审的判决结果如何。   尤其是这场庭审在公开庭审的情况下,很多人都期待着能够看看庭审是如何对这场案件进行宣判和解读的。   庭审等候室内。   苏白反复的整理着本次庭审的相关证据材料。   作为受害人委托律师,他要保证在本次庭审上能够辅助检方做出有力的控告。   确认完毕。   苏白轻呼口气,等待着工作人员将他们带入庭审场中。   没过几分钟时间。   工作人员就出现在等候室外:“你好,现已准备进行庭审。”   “还请跟我一起到庭审场上。”   “好的。”   苏白点了点头,带着李雪珍来到了庭审场。   等到全部人员入场。   书记员宣布完相关法律法规,合议庭入场。   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来到审判台席位上。   这一次的庭审,对于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来说,有着巨大的压力。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本案涉及的是国内顶尖大学内的学生投毒。   影响力非常大。   如果判决不好,那么舆论的声音将会很大。   所以从这一方面来说,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都有着不小的压力。   孙正平作为本次的审判长,在落座以后,敲响法锤:   “本次庭审由北都中级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庭审案由:”   “由检方对于北都大学投毒一案所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黄雪梅提起公诉。”   “下面请检方进行陈述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以及相关的刑期推荐。”   “好的审判长。”   这一次的检方公诉人陈乐,面对审判长的询问,点了点头开口进行陈述。   “检方对于犯罪嫌疑人黄雪梅的控告陈述如下:”   “根据检方的调查以及走访,和证据的锁定,已经确定黄雪梅是本案中的唯一嫌疑人。”   “依照黄雪梅和朱芸所在的五号楼304宿舍,另外两名舍友的口供。”   “表示黄雪梅和朱芸两个人有着深刻的矛盾。”   “在案发前,黄雪梅甚至表示过有想要杀死朱芸的想法。”   “并且通过调查,确定了朱芸是由于服用了剧毒化学品。”   “而在此过程中,黄雪梅所参加的化学实验室内,缺少了重要的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去了哪里?”   “根据化学实验室内的监控表明,这些化学品被黄雪梅带离了实验室。”   “并且与朱云所食用的剧毒化学品一致。”   “在本案当中,可以确认黄雪梅就是投毒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触犯故意杀人投毒罪。”   “按照规定致人重伤或死亡,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在本案当中,目前朱芸的状态,已经远超重伤,智力严重退化,所以我方认为,应当以情节严重进行判决。”   “检方给予的推荐刑期为:死缓。”“审判长,以上就是检方的陈述内容。”   在检方给予相关的陈述后,坐在听证席位上的黄涛夫妻,呼吸一凝。   死缓?!   判的这么重?!   黄涛的妻子扭过头看向黄涛满眼的担忧。   黄涛心里虽然说也很担心,但还是出声安慰道:   “放心吧,万律师说过这场案子不会出现太大问题的。”   听到安慰,黄涛妻子表情才平静下来,不过眼神中仍然有止不住的担忧。   审判台席位上,孙正平在听检方陈述完相关事项后微微点头,紧接着看向被告方席位:   “对于检方的控告,被告方委托律师或当事人有什么需要陈述和辩述的吗?”   “有的审判长。”   万向东作为黄雪梅的委托律师当即开口。   “关于检方控告我方触犯故意杀人以及投毒罪。”   “我方并不认同。”   “并且我方做无罪辩护。”   在听到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做无罪辩护时。   陈乐作为公诉人没有说话,表情平静的看着万向东。   他倒想要听一听万向东是如何做无罪辩护的。   紧接着就听万向东继续开口:“我方认为,检方的相关陈述有一定的漏洞。”   “首先.…检方陈述的客观证据是,黄雪梅室友的口供。”   “还有的是,化学剧毒品的来源,也就是毒害朱芸的化学品。”   “在这里我想问一下检方,检方所陈述的黄雪梅和朱芸的室友口供,室友的口供具体指的什么能够表现出来吗?”   陈乐开口:“具体可以表现出黄雪梅的主观。”   “谢谢公诉人的回答。”   万向东紧接着扭过头:“审判长,今天出庭的证人就是黄雪梅和朱芸的室友,我想请问一下证人的口供可以吗?”   审判长席位上,孙正平点头:“可以。”   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万向东看上了证人席位的两名室友证人。   “我想请问一下证人,根据证据和检方陈述的关于你们的口供。”   “伱们是听到黄雪梅说过想要杀死朱芸的事情是吗?”   姚晴作为室友,点了点头:“对,我们是多次听过黄雪梅想要故意伤害朱芸的话。”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你为什么要出庭作证?”   “审判长,在这里我想解释一下,我并没有任何的恶意,我只是想询问一下姚晴的主观想法。”   万向东举手示意,向审判长解释了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提问。   审判长点头示意了解。   询问继续。   面对这个问题,姚晴开口:“我出庭作证,没有什么其他原因。”   “我就是想实话实说。”   “好的.…这个问题结束,我还想询问你,你听说了黄雪梅想要伤害朱芸,那么你听说过黄雪梅想要怎么伤害朱芸嘛?”   “没有。”   “嗯!”万向东点头:“那么你认为是黄雪梅伤害的朱芸嘛?”   姚晴:“我觉得有很大的可能。”   “这种很大的可能源自于什么呢?是不是源自于你认为黄雪梅和朱芸之间的关系不好,而且表达过黄雪梅想要伤害朱芸的想法?”   沉默了几秒,姚晴点了点头:“是的。”   “那你是否看到了黄雪梅投毒的过程或者知晓具体的案件细节?”   “没有。”   两人再次一问一答,在这次提问结束后,万向东看向审判台席位:   “审判长,我的询问完毕。”   “嗯,那继续对黄雪梅的无罪辩护,做陈述吧。”   “好的。”万向东点头:   “审判长,根据我刚才的询问,已经清楚的表明了这个案子的相关情况。”   “刚才证人的陈述,是依照着自己的主观,认为黄雪梅对朱芸投毒了。”   “但是在本案当中,无论是其室友的口供还是化学品的来源都不能够证实黄雪梅进行投毒了。”   “原因如下:”   “从证据的角度来讲,黄雪梅的确表现出了对于朱芸的敌意。”   “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讲,表现出敌意,说过我想杀死她,难道就是真的想杀死她吗?”   “不一定,只是可能在嘴上这么一提,不能作为判断主观的依据。”   “另外,刚才证人的口供已经描述的很清楚了,并没有发现黄雪梅进行投毒的行为细节。”   “那么从这一方面来讲,证人的口供只是提供一个大概的可能性,并没有客观的事实依据,也就是说在判定方面不能采纳证人的口供。”   “另外检方提出了黄雪梅从实验室中带出化学品与朱芸身上检测出来的化学品一致。”   “可是这一点能够说明什么呢?”   “说明黄雪梅有嫌疑?”   “对,没错,黄雪梅的确有着巨大的嫌疑,可是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是完全不一样的。”   “黄雪梅从实验室带出化学品,她有没有投毒?”   “谁能够证实她投毒了?”   “有没有人能够证实或者是有没有人亲眼看到了,并且具有客观事实依据说明黄雪梅投毒了?”   “并没有!”   “那么从这一点来讲,没有客观的事实依据就证明黄雪梅进行投毒,想要故意杀害朱芸。”   “就表明黄雪梅投毒想要杀害朱芸,这完全等同于在捏造事实!”   “刑事案件中最主要的是什么?”   “是证据!”   “没有客观的事实证据,凭什么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   “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有着这么一条的规定,来去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相关规定:”   “判定犯罪嫌疑人需要依靠足够的客观事实证明有罪。”   “现在的情况是并没有客观的事实能够证明黄雪梅投毒。”   “基于这一点,我方申请驳回检方的诉讼申请。”   “请求法院判定我方无罪!”   说白了,万向东的观点是,纵然有怀疑的可能性,纵然所有的犯罪嫌疑都指向了黄雪梅。   可是没有客观的事实依据,那么就不能判定黄雪梅有罪。   从以上的论述中,能不能够判定黄雪梅有罪?   不能!   这也正是苏白所担心的一个情况——缺失直接证据。   如果想要拿直接证据来进行证明,说实话真的很困难。   因为通过目前的情况来讲,检方并没有掌握直接的目击证人或者是其他直接证据。   这里的直接证据表明的是案件的细节,投毒的具体过程。   可是能不能够从侧面证据进行判定?   也可以!   所以在万向东表达完无罪的观点后,苏白作为控告方,同样举手示意。   想要从侧面证据来对黄雪梅进行控告。   .   ….   ps:改了改案件,不改不太行。   求求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