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作者:大风雾 分类:现实小说 完结

本书又名【法外大律师】【千胜律师】苏白作为一名胜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律师穿越到了平行世界。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样样精通。审判庭上。面对着对方律师和法官。苏白只有一句话:依法办事!

第251章 判决结果!小李:我想把他们全送进去

  其他角度,无非就是李修和温宝俊说的几点。   事实上,秦勇很赞成温宝俊说的几点内容。   在这个案子当中最关键的判定是——   广有志的行为能不能够看成是正当防卫或者是阻止不法侵害。   这两个判定点才是最重要的。   从正当防卫的概念来讲.…怎么说呢。   广有志的行为还是有些太勉强了。   不过,既然被告方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   他倒想听听,被告方委托律师能不能拿出其他观点。   或者说能不能够拿出准确且直观的法理。   .   ….   很快,再次进入开庭审理。   审判长席位上,秦勇在刚才和李修,温宝俊针对这一次的案件进行商讨过后,心里面已经有了确切的想法。   法槌敲响。   “休庭结束了继续开庭审理本案。”   在秦勇的声音中,各方当事人都将目光落在了审判长席位。   紧接着,秦勇继续开口:   “被告方委托律师能不能够陈述一下你方持无罪辩护的观点?具体的描述一下。”   这是秦勇第二次开口询问。   苏白也明白其中的意思,简单来说。   就是审判长倾向于判定广有志无罪,所以要再进行确认。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苏白心里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开口道:   “好的,审判长。”   “审判长.…”   “我方持无罪辩护的观点和刚才的陈述一样。”   “广有志在对王强第一次出手的时候,是属于阻止王强的不法侵害,因为王强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过程当中。”   “在阻止完王强的不法侵害以后,王强当时的态度是非常的气愤,从而对广有志进行了攻击行为。”   “我方认为在这一点上,需要着重的去分析,并且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广有志对王强第一次出手的时候,是不是阻止王强的不法侵害了?”   “是!”   “因为刚才审判长已经判定,判定了广有志的行为是属于见义勇为。”   “那么就是阻止了王强的不法侵害。”   “从这一点上来看,广有志对于王强的第一次出手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因为他在主观上并不是故意去伤害王强的,而是去阻拦王强的不法侵害。”   “第二点,在广有志阻止王强以后,王强进行的攻击是一种什么样的攻击?”   “是一种在实施不法侵害却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结果后的愤怒,从而转型成为了另外一种不法侵害,那就是对于广有志的攻击。”   “我方表达的正当防卫是处在王强在实施不法侵害,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结果,从而继续对于阻止他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了不法侵害。”   “从这一点进行考虑,广有志的继续反击则是正当防卫行为。”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陈述的观点。”   这一次的陈述,苏白陈述的非常的清楚,把其中的关键点都抛了出来。   因为他知道这一次审判长不是问他,而是在给自己的倾向性加一个砝码。   苏白的陈述从法理的角度进行解释,很合理,完全可以通过这方面来判定广有志无罪。   这一番陈述说白了.…   就是将刚才的陈述更加清晰的描述了出来,并且囊括进去了王强的心理状态。   描述清楚后,从而让审判长更能够理解当时的场景。   .   …   在听到苏白的陈述以后,检方席位上的唐亮瞬间有一些坐不住了。   不等审判长开口,就进行了反驳:   “那我能不能够请问一下被告方委托律师。”   “在你的陈述中,认为广有志的行为,在第一次属于见义勇为,去阻止不法侵害的发生。”   “可是.…”   “我想请问的是,那么王强在反过来对广有志进行攻击的时候,对于当时的那名女性的不法侵害是不是已经结束了?”   苏白:“是的。”   唐亮继续开口:“那好,按照你说的,王强是停止了对于那名女性的不法侵害,转而对于广有志进行不法侵害。”   “可是在体型和力量上而言,王强身高一米七,体重120,他的攻击对于广有志来说是完全构不成任何的威胁。”   “所以说广有志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能够阻止王强对他的不法侵害,可是为什么还要下重手致王强重伤?”   “这难道不可以看成是两人的互殴行为吗?”   “看成是两人的互殴行为,那么广有志对于王强的伤害就是致人重伤,同样达到了犯罪的行为。”   苏白:???   按照这么说,的确没有任何的毛病,可是.…   公诉人,伱是不是忘了你以什么罪名起诉的?   你记不记得起诉状上写的什么?   起诉状上写的是广有志以故意伤害导致王强重伤,触犯了故意伤害罪。   你现在来个互殴,互殴行为和故意伤害是一样的吗?   两者的本质都不是一样的!   “我想再次提醒公诉人,请公诉人注意你的用词。”   “公诉人所陈述的互殴行为并没有得到执法机关的认证,并且公诉人所阐述的证据链都是基于故意伤害罪去定义的,并不是根据互殴行为去定义的。”   “如果公诉人想要以我方和王强互殴,造成王强重伤提起公诉行为的话,那么还请公诉人进行撤诉。”   “再进行立案。”   在苏白陈述完以后,审判台席位上,秦勇眉头紧皱。   这名公诉人是想要干嘛?   不是,他有病吧?   这场庭审讨论的是,广有志对王强造成的伤害是不是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到现在公诉人突然提起了互殴!   想要在庭审场上提起互殴,的确可以。   但那是由控方或者是被告方提出来这种意见,决定是否由法院进行采纳,要求检方补充其证据。   可是检方提出来这种说法.…   ???   检方提出来这种说法,那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还是狠狠的抽的那种!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这个罪名是由公诉人进行提起的。   你现在改口说是互殴,你有相关性的证据吗?   好!   就算是,以上证据可以当做是互殴的证据。   可是你忘了起诉状上写的是什么了?   你作为公诉人连这一点都搞不清楚吗?   罪名一切依照起诉状上的进行陈述,这一点都不懂吗?   秦勇看了一眼检方席位,重重的落下法槌:   “庭审场上还没有到公诉人进行发言。”   “驳回公诉人的陈述。”   “同时,对于公诉人进行一次警告!”   “再有下次,直接驱逐出庭审!”   “公诉人不得继续发言,不得有异议!”   秦勇对于公诉人唐亮的警告可谓是特别重。   毕竟.…   再让唐亮继续发言下去,那么后果可想而知。   其他人也没有想到审判长会对公诉人提出这么严厉的警告。   毕竟在一般的庭审当中.…   审判长更倾向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和证律依据。   可是这场庭审.…   不过这也正常,看看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出来的依据。   法庭上面提出来的依据,完全违背了公诉的初衷。   这也难怪审判长会这么生气,并这么严厉的警告唐亮。   得到警告的唐亮,眉头紧皱,望着审判长席位,还想要说什么,可是却被秦勇一个眼神给憋回去了。   对于秦勇而言,唐亮开口陈述还不如不开口。   紧接着,秦勇在警告完唐亮以后,看向了控告方。   “控告方还有没有什么需要陈述补充的?”   张硕:.….   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到现在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已经没有了!   “审判长,我方没有什么需要继续补充的。”咚咚!   法锤敲响,秦勇继续开口:   “既然各方都没有什么需要继续补充的,那么现在进行法庭陈述。”   “请控告方开始法庭陈述。”   唐亮在听到直接略过检方,让控告方开始法庭陈述的时候愣了一下。   按照一般的顺序来,都是让检方开始进行法庭陈述或者是出示相关证据证明的。   可是现在.…   秦勇:你一开口陈述,陈述的什么东西你心里没点数?   老老实实在那里坐着就行了,不要想着开口陈述或者什么了!   .   ….   控告方席位委托律师,张硕开口陈述。   根据庭审上的情况,以及目前的答辩来看,张硕能够看得出来,审判长是倾向于被告方的。   所以他的答辩内容还是要针对王强重伤的这个结果来进行陈述。   “审判长.…我方的法庭陈述如下。”   “我方认为,在本次案件当中,广有志对我方造成的伤害是结果。”   “并且已经造成了法定意义上的重伤结果。”   “从这个结果上面来看,我方就是受害人,我方请求法院再进行判决的时候,能够考虑到这一点,考虑到我方的重伤情况以及住院的民事费用。”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听完张硕的法庭陈述,秦勇看向被告方席位:   “请被告方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听到审判长让被告方陈述,苏白整理了一下眼前的诉讼材料。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刑事责任很有可能不会判定广有志有罪,可是民事赔偿方面.…   造成了王强的重伤,是结果,医疗费用也是结果。   想要尽可能的免除医疗费用,只能从整个事件的法定情形进行出发。   意思就是说.…虽然是民事赔偿,但是在责任划分上面,可以把责任全部推给王强。   深吸了口气,苏白缓缓开口:“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审判长,审判员,在本次案件当中,经过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   “我方当事人仅仅刚大学毕业,可能还保留着年轻气盛的心态,在面对攻击时所进行的还击,可能不知对他人的伤害有多大,基于这种条件才造成的王强重伤的结果。”   “再者。”   “在案件的整个发生过程中,我方当事人对于王强的攻击造成的重伤,其中,我方认为,王强应当负有全部责任。”   “为什么?”   “因为王强是在实施不法侵害的过程当中,被广有志打断,从而引发的一系列争端。”   “在此过程中,广有志的表现具体为见义勇为。”   “他见义勇为的行为是为了保护其他人不受到不法侵害。”   “试想一下.…如果当街有一名女性在被其他人实施不法侵害,周围路过很多路人,有能力施救,但是担心自身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赔偿。”   “导致了女性被其他人实施不法侵害成功。”   “这对于我们整个社会而言,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将会是有老人摔倒,不敢扶,有其他人受到伤害,不敢上前进行阻拦,人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法律权益而拒绝出手帮助。”   “这一点是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   “并且在这个案件当中,王强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实施不法侵害的施暴者。”   “所造成的结果,也应当由他个人承担。”   “我希望审判长以及合议庭成员能够考虑到法律的因素,还要考虑到特定情景的因素。”   “再有。”   “从民事赔偿的角度而言。”   “对方200多万的赔偿费用完全的不合理。”   “我方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承担这么高昂的赔偿费用,并且根据对方提供的依据,所使用的医疗费用很多都是具有保健作用,误工费用过重,有着明显的故意索赔嫌疑。”   “我方申请驳回对方的民事赔偿诉讼申请。”   “以上是我方的陈述。”   苏白陈述完毕。   秦勇敲响法锤再次进入到了休庭阶段。   这一次的休庭,则是对于民事赔偿的责任划分问题进行讨论。   只不过这一次合议庭三人都达成了一致的观点。   广有志对于王强造成了重伤,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广有志并不是主要责任,而是承担部分责任。   再次开庭,秦勇站在审判长席位上开口:“现在准备宣布判决结果。”   全体起立!   秦勇开始宣布判决结果:“针对本次案件。”   “判决如下:”   “一:对于检方提起的广有志故意伤害。”   “经合议庭研究决定:”   “在本案当中,广有志是出于见义勇为的目的,在阻止不法侵害的过程中,对于王强造成了重伤的结果。”   “即,不存在主观的故意行为。”   “所以认定,广有志无罪,驳回检方诉讼请求。”   “又针对控方提出来的民事赔偿。”   “在本案当中,王强的重伤是由于在他自身对于广有志进行攻击后,广有志的反击造成了王强的重伤。”   “在此过程中,王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广有志承担次要责任。”   “并,控告方索要的民事赔偿不合理。”   “判决广有志承担10%的责任。”   “即,赔偿5687.6元。”   “控告方索要的误工费用,予以驳回。”   “本案为一审判决,若庭审各方认为本判决不合理,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判或提起监督审查。”   “判决书将于十日内发放给各方。”   “闭庭!”   伴随着最后两个字落下,判决结果既定。   王强:???   啥玩意?!   他了这么多心思,结果广有志没有被判刑不说,还只赔了不到一万块钱?!   这不纯纯侮辱人吗?   不服!   上诉上诉,肯定要再上诉!   他就不信了,还治不了对方?!   而与此同时。   检方席位上唐亮也对于本次的判决有些难以置信。   无罪?   判决广有志无罪,这不是打他脸吗?   不行.…这个案子必须要找补回来。   刚才他陈述了两人是互殴行为,完全可以通过这方面再进行起诉。   通过这方面的话,胜诉的概率很大,那么把对方送进去,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苏白:???   李雪珍:???   小李脸色严肃:“苏律师,我感觉到检方席位和空方席位好像对于一审的判决都很不服.…”   “怎么办?”   “都送进去吧.…”   只是最后一句话,李雪珍并没有说出来。   苏白笑了笑:“不服一审判决,那就再打个二审呗。”   只是.…能不能再打二审,还有待商讨。   ps:求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