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作者:大风雾 分类:现实小说 完结

本书又名【法外大律师】【千胜律师】苏白作为一名胜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律师穿越到了平行世界。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样样精通。审判庭上。面对着对方律师和法官。苏白只有一句话:依法办事!

第217章 当庭提交非法证据!这么大胆?!(求月票)

  关于本次的庭审,想要胜诉显然有困难。   苏白也清楚困难在哪里。   不过这点困难并不能影响到结果,达到委托人的预期。   只是麻不麻烦和需要多长时间的问题。   总体来说,问题不大。   临近开庭前夕。   各方开始提交证据。   本次庭审由安市初级法院进行审理。   公诉方对于秦宝的罪名控诉为造谣,以及损害商品声誉罪,损害商业名声罪。   举证环节苏白提交的证据,主要是从秦宝没有进行造谣方面进行出发。   在举证结束后。   本案应当开庭进行主审理的法官杜明,叫住了苏白。   “苏律师”   “你是从南都来的?”   杜明看上去在50岁左右,脑顶有些秃,圆脸笑呵呵的望着苏白。   苏白看了杜明一眼,点了点头:“对。”   “呵呵..南都大城市啊!我先前在去外地学习的时候,听说过苏律师在刑事圈最出名的几个案子。”   苏白不知道杜明想要表达什么意思,笑了笑,没有说话,等着杜明继续开口。   见状,杜明也就继续说了下去。   “是这样的。”   “苏律师提交的这些证据,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只不过,秦宝这个案子有点小毛病。”   “我也没有想过苏律师竟然会代理这么一个小案子。”   “是这样的,检方已经提起了公诉,那么就说明检方掌握了不少的证据。”   “在庭审的时候,苏律师你能不能..发言不要带有那么大的攻击性?”   “这个案子苏律师你应该了解过,具体怎么判决,我觉得这个案件秦安的犯罪情节较轻.”   苏白:.….   ???   打哑语?   这哑语的意思苏白大致听懂了。   说白了。   大家各退一步,庭审场上,伱别太过分,我判的轻一点,保证给你一个交待。   是这个意思不?   就是这个意思!   这种情况,苏白以前遇到过,甚至比这个还要过分。   先前有一个审判长,认为他作为刑事委托代理人太难搞,直接让当事人换诉讼律师。   说实话,那种直接让当事人换诉讼律师的开口更离谱。   .   ….   面对这种情况,苏白笑了笑,直接拒绝了:“杜法官。”   “罪行轻不轻主要依靠的是法律的条款和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后果。”   “我也只是依法争取我方当事人的法律权利。”   “再说了,杜法官为什么会觉得这个案件的犯罪情节较轻..?”   杜明听明白了苏白的意思,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是按照我以往的办案经验来说的,毕竟庭审还没有开始,我只能按照自己的经验来陈述一下。”   “我个人也非常赞同苏律师说的依法办事,既然这样的话,苏律师回去好好准备一下,咱们庭审上见。”   “好的。”   苏白笑着点了点头。   等到走出法院后,苏白从口袋里掏出来了录音笔,咂了咂舌:“可惜了。”   如果杜明愿意多说两句的话,这完全可以当做证据。   不过.…   对方显然很清楚,这种话只能暗示,不能说的太多,有较强的警惕性。   苏白也没有想要通过录音笔来记录的想法,对方说的多了,事情变简单。   说的不多,也不影响结果。   只是.…从这方面来看的话,法院方面的态度非常的耐人寻味。   .   ….   时间很快,到了开庭的时间。   等候室内。   李雪珍显得忧心忡忡:“苏律师我最近听到了点不好的消息”   苏白笑了笑:“什么不好的消息?”   “就是这个案子的判决,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偏颇。”   “嗯,我知道。”   “你不用担心的,这个案子是有点麻烦,但是还没有到不能胜诉的地步。”   “奥。”   “我相信苏律师。”   李雪珍重重点了点头。   .   ….   等到了开庭时间。   工作人员将苏白和李雪珍带进庭审场上。   各方入座,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和法庭规矩,紧接着开口:“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话音落下。   审判长和审判员走进庭审台上。   杜明站在审判台上,眼神带着打趣的看了苏白一眼。   敲响法锤。   “现在开庭。”   “请各方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陈述身份信息。”   关于本场案件的身份信息,除了检方的控告以外,安药集团作为第三方,也参与了本次的庭审。   庭审的主要内容是进行附带民事条件的诉讼内容。   检方人员:马武,张敏。   安药集团:周华山,梁超。   庭审场上,人员身份信息核实完毕。   杜明又继续走庭审流程,询问案由。   本次案件的案由——安药集团起诉秦宝,认为秦宝涉嫌造谣并严重损害了安药集团推出来的药酒,安神药酒。   并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名誉进行提起公诉。   案由确认完毕。   杜明看向检方,让检方陈述秦宝的犯罪事实。   “好的。”   马武点了点头。   这一次,对于他而言的任务就是将秦宝的犯罪事实陈述出来。   并且和被告方也就是秦宝一方的委托律师进行简单的辩诉。   剩下的.…则和他没有了什么太大的关系。   因为判决权不在于公诉方,而在于法院部门。   理清思路,马武继续开口:   “本次案件,检方作为公诉方,起诉秦宝伤害了安药集团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证据和理由如下:”   “第一:在秦宝发布的指控安药集团文章中,多次提及到了安药集团造假,是假药生产商,并且以及提到了安药集团所发布的产品,是能够毒死人的毒药。”   “通过这一点可以看出来,秦宝在此过程中,对于安药集团的评判是非常不理性的,并且给安药集团冠上了是假药生产商的名号。   通过网络的传播,转播量和全网观看次数达到了上亿次。对于安药集团的商业信誉来讲,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这是直接的结果行为。”   “第二:秦宝对于安药集团所发布的产品,和对安神药酒的分析,对于安神药酒的销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在秦宝针对安神药酒的成分和功效进行分析,发布的长文中有很多严重造假的地方。”   “根据检方的调查事实发现,其中有几点造假:”   “首先,根据秦宝所发表的控诉长文,中列举的有以下几点。”   “安神药酒达不到安神的效果。”   “安神药酒中的某剂量元素超标,会对人的身体造成巨大的损害,甚至会造成致癌,以及引起其他疾病的可能性。”   “安神药酒是“毒药”,有一定的致死率。”   “根据秦宝所发文的内容,关于安神药酒其中的功效,元素,会不会对人体造成巨大的损害,有没有致死率。”   “检方将安神药酒提交到相关部门以及相关机构进行了权威的检查。”   “根据相关机构的研究发现。”   “安神药酒可以达到安神效果,并且某剂量元素并没有超标,而是按照国家的指控来进行添加。   另外,造成致癌以及引起其他疾病的可能性,这一点通过相关机构的调查认证,并没有发现这一点。   致死率更是子虚乌有。”   “基于以上。”   “可以清楚的发现,安神药酒远远没有达到秦宝发长文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秦宝的发文属于严重的造谣和侵犯了商品的声誉。”   “所以我方认为,秦宝触犯了刑法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并且造成了他人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   “检方提议判决两年有期徒刑。”   .   ….   啧啧,两年有期徒刑?   没搞错吧?   要知道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最多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规定,最大程度是判两年有期徒刑。   检方的申请提议。   可以说是顶格判处。   并且,苏白也不认同检方后续所提交的检验报告。   .   ….   在马武陈述完,杜明敲响法锤:“请安药集团代理诉讼律师补充民事附带责任。”   “好的。”   安药集团诉讼代理律师周华山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缓缓开口:   “基于秦宝造谣,并且损害我方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对我方的商业信誉损失造成的伤害不可估量。”   “并且造成了我方商品声誉大幅度下降,造成了销量上的滞销。”   “我方的诉讼请求为:”   “第一:秦宝需要公开向我方进行道歉,消除负面影响,并为我方的声誉进行澄清。”   “第二:基于秦宝对我方造成的商业损害,我方有权要求秦宝对我方进行赔偿,申请赔偿金额为265万。”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民事诉讼请求。”   周华山陈述完后,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杜明点了点头,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   这个案子的判决目标很简单。   那就是判决秦宝有罪。   从法理上面说的通就可以,刑期上面原本杜明想简单一点,让苏白退一步,他判个缓刑。   也算是有了一个大概的交代。   可是没想到.…苏白竟然直接硬刚,既然硬刚的话,那么就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在法理上能够判定秦宝有罪,肯定是需要进行顶格判处的。   杜明嘴角略带笑意的看向苏白:“现在请被告方或被告诉讼代理人进行陈述。”   苏白微微抬头目光对视杜明。   秦宝的检验报告造假?!   并且检方提交到了相关的机构对安神药酒进行了检验,没有达到危害标准,是合格产品?   扯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苏白已经提前询问过秦宝是怎么证实安神药酒对人体有危害性的。   得出的结果是,秦宝亲自在实验室里进行化验,并且让其老师帮忙进行检测。   秦宝作为博士生,老师虽然说不是医药行业的顶尖大佬,可是检验的水平还是有的。   根据秦宝的发文,苏白也从互联网上找到了当初喝过安神药酒,在发文下面的评论。   其中秦宝提到过,喝完安神药酒后可能会出现什么症状。   购买过安神药酒的人也纷纷表示,自己出现过这种情况。   同时。   苏白也购买了一瓶安神药酒,提交到了相关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的结果和秦宝所描述的相差不大。   这是这场庭审中最关键的证据。   也是苏白做无罪辩护的最大证明。   但现在.…   ???   你说通过相关机构的检验,危害性不存在?   你这检验报告哪里来的?   苏白并不觉得对方的检验报告是真的。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性。   非法证据!   苏白收回目光,接着看向检方马武:“审判长,我这里也有一份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所显示的内容和秦宝发文中的内容相差无几。”   “我想请问检方,你们所提交的检验证据报告是从哪里来的?”   “有没有按照规定盖上公章?”   “我怀疑检方出示的是非法证据,现在请检方提供检验报告证据的来源合法性。”   马武平静回复:“检验报告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已经提交给了法院。”   “法院已经证实检验报告的合法性。”   行!   既然检方拒绝,那我向法院申请就可以了吧?   苏白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我方怀疑检方提供检验报告,证据来源不合法。”   “根据检方的陈述,法院已经证实检验报告来源的合法性。”   “根据法律规定,我方有权利对于检验报告来源的合法性进行确认。”   “我方想要申请确认。”   对于苏白的申请,杜明平静开口:“针对检验报告来源的合法性,可以进行庭后审查。”   “现在先请被告方针对与检方提供的控告做出答复。”   苏白:???   我已经做出答复了,我对检验报告来源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这难道不是答复吗?   现在你来一句进行庭后审查,还让我继续回答。   回答什么?   现在的情况是,法院,检方以及作出检验报告的机构伪造相关证据,进行不合法诉讼。   准确来说,机构伪造相关证据,另外两方估计心知肚明,   但是不进行揭穿,装作不知道.…   还要将庭审继续下去….?   苏白目光凝视着杜明,却发现杜明的表情平淡,没有丝毫的情绪。   ps:求月票~大大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