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作者:大风雾 分类:现实小说 完结

本书又名【法外大律师】【千胜律师】苏白作为一名胜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律师穿越到了平行世界。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样样精通。审判庭上。面对着对方律师和法官。苏白只有一句话:依法办事!

第121章 当庭质问!

  王明轩这个案子。   再审是向沙都高级法院申请。   苏白很快就王明轩这个案子中一审判决的问题,提交了相关的材料。   由于这个案件。   本身具有争议性。   再有就是这个案件的本身,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所以在苏白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据申请再审以后。   沙都高院方面很快做出来了回应,接受并审理此案。   王明轩二审的申请庭审请求通过。   二审通过以后,法院方面也很快的对于各方发放了传票。   这个案子苏白也进行了一定的总结和了解。   王明轩之所以被判的这么重的原因。   一审中给出来的定罪是:   过失致人死亡罪。   并且   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   没有预见女方的行为,具有一定的主观过失。   从而判定:重大过失,顶格处罚。   啧.….   这不扯淡嘛.….   在缺乏强有力证据和绝对的法律条文解释的前提下,凭借审判成员和检方控告的主观因素,怎么去判定林秀具有恐慌心里?   再说。   王明轩预见.…   他预见的是什么?是林秀恐慌还是林秀的危险行为..?   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这两件事情在刑法上没有完全的因果关系!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判罚就完全的不合理。   苏白推测,这个一审的审判长可能是名女性。   从女性的角度去出发,来对这起案件进行判定。   导致了王明轩被顶格处罚,直接判了七年有期徒刑。   而不是从证据和理性的角度出发去考虑这个案子。   等到苏白去查看一审合议庭成员的时候.   三名女性审判员   好吧,的确是女性审判长   揉了揉太阳穴。   苏白长呼了一口气,现在只等二审开庭就好了.…   等一下.…   二审开庭.…   苏白回过神,看了一眼审判人员,还好,审判长是一名男性。   只要不是审判长,从主观上去进行判定的话.   那么这个案子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   ….   在开庭前夕。   苏白再次询问过夏雪,关于林秀的父母索要百万和解费的事情。   是在法院方面的调解下进行的。   不构成敲诈勒索。   虽然说要的多,但是实际上的性质和郭小军那个案子差不多。   这个案子,只有一个委托,那就是对抗检方的控诉。   .   ….   时间很快,就到了高院开庭的时间。   等候室内。   苏白和李雪珍在等候室内等待着开庭。   没过十分钟的时间。   就有工作人员进入等候室,通知苏白和李雪珍进入庭审现场。   .   ….…   庭审上。   在书记员宣读完庭审纪律,一句:“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唰唰唰。   全体起立。   苏白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员:冯茜,审判长:江河涛,审判员:张莹莹。   等待审判长站在审判台上以后。   咚咚咚。   敲响了法槌。   “全体请坐。”   接下来就是核实身份的阶段。   控诉方只有苏白和李雪珍两个人。   而检方则是两名女性公诉律师,分别是许青,吕红梅。   其中吕红梅是作为主公诉律师发言。   苏白记得,一审的时候,吕红梅作为公诉律师,在庭审上,对于王明轩的指控非常的激烈。   都有一种想让王明轩被判死刑的感觉.…   也不知道吕红梅为什么对于男性的敌意这么大.…   可能是婚姻上的主观因素?   苏白摇了摇头,已经开庭,就没有继续想下去。   吕红梅注意到苏白的目光以后,眼神冷淡的扫过一眼。   李雪珍小声开口:“苏律师,那个吕律师的目光好凶啊”   苏白笑了笑:“不用管她,等一会就凶不起来了。”   “奥。”   “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小脸认真的点了点头,紧接着把目光放在了吕红梅的身上。   吕红梅:???   .   ….…   咚咚咚!   身份信息核实完毕。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   “人员信息的身份核实完毕。”   咚!   “本案由沙都高级法院代为审理,合议庭成员:审判员冯茜,审判长江河涛,审判员张莹莹。”   “以下为本案案由。”   “本案为诉讼方认为一审判决判决不合理,提出二审,做无罪辩护,案由是否属实.…?”   “审判长,案由属实。”   咚咚咚!   江河涛敲响法槌,继续开口:   “案由属实,下面请诉讼方陈述诉讼申请和事实或法律依据,作为庭审补充。”   “好的审判长。”   苏白点头,将自己面前的庭审材料简单的整理过后,缓缓开口:   “审判长。”   “我方诉讼请求如下:”   “一:我方认为一审判决判处我方七年有期徒刑,不合理,这判决完全违背了法律上人人平等的权益,侵害了我方的法律权益,我方不服从一审判决,请求二审撤销一审判决。”   嘶.   苏白的第一句话一出来,庭审现场静了数秒。   不是你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没有任何的问题。   申请无罪,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可是你后面这话是什么意思。   完全违背了法律上人人平等的权益.?   这话说的有点大了哈.   你这就算是先前把审判员送进去了   但是也不能当庭说这种话吧?   审判台上的江河涛眉头微皱,没有说话。   苏白注意到了庭审上的变化,不过不是太在意,他这么说,当然有着自己的打算了   这只是为了后面做铺垫而已。   审判长没有喊停。   那么说明这么说问题不大。   苏白继续开口:“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陈述完毕。”   这个案子说白了。   委托只有一个。   那就是做无罪辩护。   法律一般在庭审上,会偏袒于死者一方。   这也是做无罪辩护的难点.….   但实际上,如果真的要根据法律的严谨性来说的话,王明轩只有人道主义上的赔偿。   连法律意义上的赔偿,都可以申请判定不存在。   并且。   这人道主义上的赔偿,也还是主要看王明轩的个人意愿。   咚咚咚!   在苏白陈述完以后。   江河涛敲响了法槌,看向了检方席位:“现在请检方进行陈述,诉讼申请。”   吕红梅朝着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紧接着声音平淡开口:   “审判长,我方申请驳回诉讼方的诉讼申请。”   “我方认为,在这起案件当中,王明轩有明显的过错。”   “根据案件的整体过程来看。”   “王明轩在拉货过程中,偏离航线,并且在预见受害人林秀有跳车行为的时候,没有及时的进行阻止。”   “已经明显的构成了过失犯罪。”   “我方认为,一审的判定合理。”   在听到吕红梅的陈述以后,苏白:????   不是,伱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什么叫做在预见受害人林秀有跳车的行为,这预见是你自己臆想的吗?   庭审最重要的是什么?   证据!   证据!   还是tm的证据!   你不表明证据,隔着胡扯呢..?虚空预见?   苏白举手:“请问检方有能够出示林秀跳车行为,我方当事人王明轩有明显的预见行为吗?或者说,检方为什么认定我方当事人触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陈述完毕。   苏白看向检方席位。   吕红梅在听到苏白的提问的时候,不假思索开口: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苏白:????   这个一审的律师的回答.?   这是一审的公诉律师的话,那么他可要怀疑一审的判决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提起审查监察程序了.   “请检方回答我方正面提出来的问题。”   “检方认定我方触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是通过哪一点来认定的。”   “法律上,对于过失犯罪的清晰定义是,过失致人死亡,是指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以及过于自信造成的过失致人死亡。”   “前者指的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致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后者指的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同样归类于过失致人死亡。”   “但是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情,行为人不负有法律责任。”   “以上。”   “是针对刑法规定地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法律适用解读。”   “我想请问检方,你是根据哪一点来进行判断,我方当事人,过失致人死亡的?”   苏白直接摊牌。   不和检方再继续啰嗦了。   既然对方一直答非所问,藏着小心思,那么自己直接摊牌,省的麻烦或者出现什么其他情况。   吕红梅在听到苏白的陈述以后,嘴角微扬。   显然。   她刚才是故意让苏白说出来这番话的。   对此,苏白看出来了,但并不是很在意。   庭审。   凭借的是硬实力,有了硬实力这个前提之下其他小心机才能有用。   你没有硬实力。   其他的都白搭。   吕红梅严肃开口:“根据刚才诉讼方律师陈诉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条件。”   “关键点在于,王明轩有没有构成“预见”“预知”的可能。”   “在这里,我想询问当事人几个问题。”   “第一,你在驾车行驶前,根据你所陈诉的,有没有和林秀发生过冲突?”   “第二,你在改变导航路线前,有没有提前明确的告知林秀?或者说,你能不能够确定林秀知道了。”   “第三,你有没有看到林秀将身子伸出车窗外?你看到林秀将身子伸出车窗外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是不是认为她不会跳车?”   “请当事人回答我这以上三点。”   苏白微微皱眉。   举手示意。   “审判长,我方认为检方提出来的这三点问题,不符合庭审流程!”   “第三个问题,检方律师在提问的时候明显带有诱导性!”   吕红梅:“我的提问哪里带有诱导性了?!”   “我想请问检方,为什么要提问我方认不认为林秀会不会跳车?!跳车这个概念,这不是诱导性是什么?!”   “你询问我方这个问题的目的是什么?!”   “无论我方回答是或者不是,检方律师是不是都抓住这个点,来控告我方的主观意识?”   “审判长,检方律师提出这种不符合流程的问题,我申请检方律师回避!”   回避!   说白了,就是直接请出庭审了。   吕红梅听到苏白的话,直接愣了这就直接申请让她回避?   “审判长,我的提问只是基于正常的提问,不具有诱导性,请审判驳回诉讼方律师的申请,并诉讼方律师打断我的提问,明显是在干扰庭审流程,我申请诉讼方律师回避。”   苏白:???   直接倒打一耙了是吧?   6….   我这明显合理的打断,你还让我回避。   你看审判长怎么敲锤子就完事了。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   江海涛听到双方各执一词的发言,咚咚咚,敲响了法槌。   看了一眼合议庭成员其他两位审判员,随后开口:   “检方律师费提问,违反了庭审询问规则,现驳回检方律师的第三条中,是不是认为林秀会不会跳车的提问。”   “同时驳回检方的请求!”   咚咚咚!   “庭审继续。”   这一驳回,属于间接性的认定,吕红梅的提问属于违规。   吕红梅在听到审判长的话以后,朝着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   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接着看向了当事人席位。   “请当事人回答我以上提出的问题。”   王明轩怕自己回答错了,于是小心翼翼朝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   苏白眼神示意该怎么说,就怎么说就好了。   王明轩深吸了一口气,看向审判长席位。   缓缓开口:   “我先前是和那个林秀有过冲突,不过是在上车前,上车以后属于正常情况,没有发生任何争吵。”   “改变航线这件事情,其实我是和林秀提过一句的,中途她问我的时候,我也告诉她了。”   “只不过可能语气不是太好.…我说的大致意思是,换航线可以避开摄像头,因为沙都有些地方是不让过货车的,会扣分。”   “第三个问题.…”   “我的确看到了林秀把身子趴在车窗了.…”   “我当时的想法没有多想什么,只是觉得危险.…”   “然后就松开油门,打开双闪,准备降低车速。”   “我说完了.…”   王明轩缓缓开口,把吕红梅问的问题,都回答了一遍。   这时候吕红梅继续攻击发问。   “你和林秀在上车前,就已经发生了争吵.…”   “你又变更了航线,没有清楚的表明自己改变路线的原因,并且语气不是太好。”   “这个时候,林秀把身子探出车窗,你踩刹车,难道不是已经预知到了林秀有跳车的想法吗?”   “如果不是,那你为什么踩刹车?”   “一个正常人的正常反应,不应该是阻拦对方把身子探出车窗吗?”   “同时。”   “你说你在上车之前就和林秀发生过争吵,那么在车上林秀自然会有恐慌的情绪。”   “她的主观情绪就是担心,尤其是一个女性,相对在车里和一个陌生的男性待在一起来说,年轻的女性坐在车上,会产生相对来说较为恐慌的情绪。”   “这一点儿,你应该预知到了.…”   “但是!”   “在她身子探出车窗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第一时间进行阻拦?”   “这.….”   王明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苏白听完吕红梅的问题,眉头紧锁。   这是在问问题?   这不是在给当事人下套吗?   什么叫做在第一时间探出车窗的时候不做出阻拦?   不做出阻拦,那不是因为没有预知到吗?   还有!   什么叫做应该预知到了?   “应该”,“大概”,“可能”等.…   这些词汇所表明的是一些不准确的东西。   庭审上讲究的是证据!   证据证据证据!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这个吕红梅,妥妥的想借用套话,来让王明轩掉进坑里吧?   苏白举手,直接打断了吕红梅的问题。   “我作为王明轩的代理人,想要询问检方律师一个问题。”   “我想请问检方律师用了大概可能应该这些词语,这些问题,检方律师能够拿出来足够的证据吗?”   “你的怀疑具有合理性吗?”   “如果庭审用的是你认为和我认为,这种大致可能应该等模糊的主观概念的话,那么我认为我方无罪,有问题吗?”   “审判长.…”   “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没有证据仅用怀疑,这完全不符合流程。”   “我申请,终止检方再对我方当事人进行提问!”   咚咚咚!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法槌,看向检方席位。   “同意申请!检方律师不得再对当事人王明轩进行提问!”   吕红梅:???   不是,我还没问完呢!   这就被打断,禁止了.?   ps:求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