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作者:大风雾 分类:现实小说 完结

本书又名【法外大律师】【千胜律师】苏白作为一名胜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律师穿越到了平行世界。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样样精通。审判庭上。面对着对方律师和法官。苏白只有一句话:依法办事!

第47章 最后的辩护

  距离宣布休庭三十分钟后。   休庭结束。   在书.记员的全体起立下,林友平和两名审判员再次走上了审判台。   咚咚!   “休庭结束,现在再次开庭。”   林友平看着自己手里面的庭审材料,微微抬头,看向诉讼方席位,接下又看向手中的材料:   “根据诉讼方和检方的诉讼申请和辩护,本庭对于二审的争议焦点归纳如下:”   “一:针对齐丰是否主观存在故意犯罪。”   “针对第一点,本庭根据诉讼方和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以下判定:”   “根据故意犯罪的定义,故意犯罪指的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构成危害的社会的结果,仍希望或者是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从诉讼方提交的证据和刚才的辩护已经表明,齐丰不存在主观因素的放任和希望行为,故不构成故意伤害。”   “判定:齐丰不构成故意伤害!”   咚!   判定的结果出来,不构成故意伤害,死刑罪不可能继续成立了。   齐丰显然明白这一点的意义,整个人身体颤抖,激动的眼圈通红,看向诉讼方席位上的苏白,眼中布满了一圈的迷雾。   不用死了,不用挨枪子了!   这一刻他的内心是无比震荡的,类似于绝地的黑暗中出现了一团曙光。   这是什么?   这是希望啊!   激动,复杂,感谢的情绪涌现在齐丰的心头。   齐丰的目光中充满了感激。   苏白微微点头。   示意齐丰暂时先别激动,继续听审判长怎么说。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林友平微微抬头,看向被诉方席位,继续开口:   “检方对于此判定,是否有异议或者补充?可以当庭提出。”   吕伟深吸了一口气,辩护已经输了,再进行补充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我方没有异议。”   “嗯!”   林友平微微点头,拿起手中的材料,继续开口:   “现对本庭争议的第二个焦点进行辩护:齐丰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诉讼方,对于你方提出来齐丰属于正当防卫,请你方做出辩护。”   林友平抬头看向诉讼方席位上的苏白。   苏白心里很清楚,目前齐丰已经判定不是故意犯罪,那么接下来就是对正当防卫辩护的争取了。   针对审判长的提问,他的回答极为关键。   苏白整理了一下面前的诉讼材料:   “审判长,我方对于齐丰的正当防卫的辩护是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的适用:”   “当时齐丰是处在被攻击的状态中,并且对方是两个人,两个经常有违法行为的惯犯,谁也不能够保证他们会对我方当事人造成多大的伤害,对于齐丰来说,危险性很大。”   “根据对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和检方提供的证据表明:   一:有不法侵害正在发生。   二,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四,齐丰的正当防卫行为是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齐丰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以上,根据我方当时所处的环境来看,对于我方都适用。   对于第三适用范围,防卫行为不能超过一定限度,我想进行着重的解释,审判长。”林友平望着苏白,敲响了法槌:   “申请通过,诉讼方陈述你的辩解。”   苏白研究过一审判决,吕伟着重描述的就是正当防卫里面的第三条:   防卫行为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齐丰杀了两个人,可以说是已经远超限度了。   想要从这方面进行辩解   有些难度。   他要做的,不是从这方面取得胜利,而是让对方取不得胜利,那么这就算是他的胜利了!   面对审判长的申请通过,苏白将材料规整齐全,缓缓开口:   “刑法规定:防卫行为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指的是实施防卫的直接目的是制止不法的继续侵害。   即,实行防卫以后,以制止住不法侵害的行为为限度,不法行为被制止后,不能继续实施防卫行为。”   “按照对于正当防卫的描述,齐丰在挥刀的时候,直接目的是制止不法行为的侵害。   同时齐丰在挥刀防卫以后,之所以继续挥刀的目的,是对方两人在继续进行着不法行为,所以进行了数次的挥刀动作。”   “对于对方两人死亡的结果,齐丰并没有预见,他当时的行为和意识,都处在一种防卫的过程当中。”   “直到对方两个人倒地,齐丰才制止住了自己的行为,没有选择继续侵害,所以齐丰当时的情景符合正方防卫的条例。”   “审判长,我方辩护结束。”   苏白话音落下。   庭审台上,听完苏白的描述,林友平依照检方提供的证据对照了一遍,确认无误以后,点了点头看向检方席位:   “检方,对于齐丰是否为正当防卫,请开始伱方的辩诉。”   对于苏白的司法解释,吕伟显得很冷静。   翻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的材料:“好的审判长。”   “我方的辩诉如下:”   “我方认为,在本案当中,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第二十条,司法解释: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付刑事责任。”   “齐丰对于对方两人,造成了死亡,这明显属于重大损伤。”   “而且,根据诉讼方律师说的,直到对方两人倒地,齐丰才制止住自己的行为,没有选择继续侵害。   但是在此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对方两个人是否还有行使不法行为的能力。”   “答案显然意见,在齐丰挥刀以后,对方两人受伤。”   “两人虽然在主观上想要继续行使不法行为。”   “可是在能力上已经没有行使不法行为的能力了!”   “显然,齐丰的行为已经超过必要限度!”   “审判长,我方辩护结束。”   吕伟话音落下。   苏白的目光落在了庭审台审判长林友平身上。   他刚才表述的虽然有道理,可是吕伟从行为人能力上进行辩诉,这是反驳不了的。   当然。   审判长也需要考虑他的辩护。   能不能判定正当防卫还是依靠审判长的意向,接下来最后关键一环就是法庭陈述了。   求追读~月票~推荐票~   我.不是短小无力